spring5w 于 2008-08-15 10:37(16 年以前) 发表:
说了好几年暂住证取消了,来天津几个月了,以为这离首都近,什么都是讲法律的,也没有任何人跟我提起要办什么证,以为有了身份证就可以没事。
结果前两天,两个警察破门而入,说要检查身份证,给他看了,就再也不还给我了,说明天你们就要搬走,这儿要奥运,不准住外地人了,我说那身份证你拿走了是什么意思?他也咕隆没说清楚,强行拿走了。
我打公安局电话,问是否派人到我们小区来收身份证,他们让我挂了电话,等会答复。
等会答复问我有没办暂住证,没办去公安局交罚款。罚了款再说。
我是很喜欢哭的,那天我哭的很伤心,来到这个城市的点点滴滴,真的觉得自己受够了。我一个人外地人来到这个城市默默无闻的工作,辛辛苦苦,为这个城市的建设做力所能及的贡献,房子贵,租一个小房子,吃的贵,挣的钱用全部在这个城市刺激消费。我来也空空,去也空空,唯独增加的是我的岁月,我得到了什么?
我的手机在逛街的时候被偷了,旁边又路人看到了小偷的样貌,因为是惯偷,所以是个很好的线索,我傻我天真,去公安局报案,他们翘着二郎腿,感觉我是另类,手机丢了还报案呀,多可笑啊!还想要回来啊,是不是几个长的什么样的人偷的,好吧,你回去等通知吧。
回来了,警察来了,莫名其妙把身份证没收了,事后辩称是我没办暂住证,请问你收我身份证的时候提到暂住证三个字了吗?狡辩吧你们,善待小偷吧你们,欺压百姓吧你们,人民警察,听到这四个字,我要吐了。我得罪了谁我?我做错了什么我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