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猪般思考 于 2008-06-10 17:08(16 年以前) 发表:
6月10日上午,龙岗创富时代名苑来了10人左右自称为龙岗龙新派出所的(其中只有两人穿警服,警号分别为:067429,067569)调查个人证件,没有暂住证的均被罚款50元,理由是“未按规定办理暂住证”!请问有没有人知道,他们这样做是否有法律依据?他们所说的规定是什么规定(来龙岗一年多了从未有收到任何有关要求办理暂住证的通知)?
下是罚款收据照片(上面的盖章为:深圳公安局 龙新派出所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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