软件业自由之神:Richard Stallman(一)


日期: 2002-01-23 14:00 | 联系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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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方兴东

  斯托尔曼的理论下,用户彼此拷贝软件不但不是“盗版”,而是体现了人类天性的互助美德。对斯托尔曼来说,自由是根本,用户可自由共享软件成果,随便拷贝和修改代码。他说:“想想看,如果有人同你说:‘只要你保证不拷贝给其他人用的话,我就把这些宝贝拷贝给你。’其实,这样的人才是魔鬼;而诱人当魔鬼的,则是卖高价软件的人。”可以断定,进入世纪末,软件业发生的最大变革就是自由软件的全面复兴。在自由软件的浪潮下,软件业的商业模式将脱胎换骨,从卖程序代码为中心,转化为以服务为中心。

  五短身材,不修边幅,过肩长发,连鬓胡子,时髦的半袖沙滩上装,一副披头士的打扮。看起来象现代都市里的野人。如果他将一件“麻布僧袍”穿在身上,又戴上一顶圆形宽边帽子,有如绘画作品中环绕圣像头上的光环。一眨眼的功夫,他又变成圣经中的耶稣基督的样子,散发着先知般的威严和力量。野人与基督,恰恰就是自由软件的精神领袖理查德.斯托尔曼的双重属性:他既是当今专有(私有)商业软件领域野蛮的颠覆者,又是无数程序员和用户心目中神圣的自由之神。

  在他的理论下,用户彼此拷贝软件不但不是“盗版”,而是体现了人类天性的互助美德。对斯托尔曼来说,自由是根本,用户可自由共享软件成果,随便拷贝和修改代码。他说:“想想看,如果有人同你说:‘只要你保证不拷贝给其他人用的话,我就把这些宝贝拷贝给你。’其实,这样的人才是魔鬼;而诱人当魔鬼的,则是卖高价软件的人。”可以断定,进入世纪末,软件业发生的最大变革就是自由软件的全面复兴。在自由软件的浪潮下,软件业的商业模式将脱胎换骨,从卖程序代码为中心,转化为以服务为中心。

民 有人说,斯托尔曼应该算是世界上最伟大,软件写得最多的程序设计师。但是,斯托尔曼真正的力量,还是他的思想。

自由软件是计算机业的传统

  自由软件不是新生事物,而是计算机业与身俱来的传统。纵览计算机发展史,从1946年到60年代,从IBM蓝色巨人到ARPANET,从集成电路到PC机,从互联网到电信自由经营,每一个时期都留下了“自由”的影子。

  可以说自由拷贝和源代码开放是整个计算机业,包括个人电脑及互联网两大领域的天然的软件开发和传播模式。早在60年代,就有以大学为阵地,以年轻人为主题,自由地交流的风尚,并在软件开发与研究方面硕果累累:如Unix、TCP/IP、Fortran、Pascal、LISP等等。

  当70年代,AT&T被迫退出计算机业时,Ken Thompson和Dennis Ritche从贝尔实验室将Unix的源代码拿出来,结果吸引了成千上万名程序员,为其改进、修正、添加,诞生了多年来高端系统最核心的操作系统--Unix的繁荣。

  70年代中期,个人电脑革命还在酝酿之中,当时的软件是鼓励自由拷贝的(那时还没有发明盗版的名目),正是这种自由拷贝、信息共享的精神上点燃了个人电脑革命,促成了软件业的发展。甚至连盖茨起家的Basic也是依靠这种自由软件才流行起来,才为事实标准。其实,后来的许多软件都是依靠共享方式才取得成功。

  在互联网发展初期,程序员也是将源代码自由共享。当时基于UUCP的UUCPNet和基于TCP/P的ARPANet(互联网前身),都有Usenet社区,其目的就是共享源代码交流经验。进入90年代,奠定互联网爆炸的一些关键技术,如伯纳斯-李发明的WWW技术,浏览器以及Apache、BIND等等全部都不是诞生在专有软件世界里。可以说,是自由软件的精神和创新奠定了整个计算机业的核心。忽视自由软件的传统和作用是不科学的。

  70年代末,微软公司的创始人比尔·盖茨《致电脑业余爱好者的一封公开信》为标志,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《伯尔尼公约》为框架,软件步入了Copyright的时代。随着现代商业软件的发展,对利润的疯狂追逐不但割裂了传统,极大地偏离了计算机的基本精神。而且还在不断变本加厉。因此,自由软件的复兴首先是对现有版权体系的强力反叛。

  软件源代码是交流技术、交流思想的主要媒介,正象传统的科学是通过论文、著作进行交流一样。企业为了保护软件的知识产权而将源码秘而不宣,已经背离了知识产权保护创新的基本精神。

  斯托尔曼在《为什么软件不应有‘所有者’?》一文中指出,软件的编写者将软件“据为己有”看上去天经地义。但必须看到,一个软件并不是单纯的工具,一旦软件的编写者将其传播出去,就不简单地是在提供“工具”,而是在传播“思想”。在这一点上,现有的版权体系采用了所谓保护“表达(Expression)”,不保护“思想(Idea)”的两分法,为软件保护问题设置了无法解释的障碍,造成了软件的精神分裂。

  同时,自由和共享也是计算机发展的内在精神和永恒的追求目标。有人指出:在互联网被标榜为“资源共享”、“资源优化”的利器的时代,却不能对软件产品真正实现“共享”和“优化”,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巨大的讽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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